贵丽人专卖店补充加盟支持政策

(附件)      

一、新加盟贵丽人专卖店补充支持政策及要求:

1、 乙方签订贵丽加盟合同后,甲方为乙方免费设计整店装修方案,免费装修门头、装配商品展柜、中岛货柜、收银台、形象墙等经营道具及广告辅料。同时,按照加盟合同规定赠送开业大礼包,策划开业活动方案,并提供“保姆式”全程跟踪营销指导、专业培训等服务。

2、 甲方仅按照乙方店面面积600/平方米的标准收取合作保证金,(例如:40平方米,保证金为2.4万元)合作运营期限满两年后,甲方将保证金全部返还给乙方。

3、 合作后,按照装配店面面积核算,如果乙方第一年进货额累计达6000/平方米,(例如:40平方米,累计进货额为24万元)甲方可提前返还保证金50%,次年,同等条件下,甲方仍然提前返还剩余保证金50%.

4、 要求:乙方开店后,未经甲方同意,不得擅自更改、覆盖、遮挡专卖店全国统一形象,不得陈列、经营其它品牌同类产品,维护“贵丽人”专业品牌化营销利益。否则,甲方有权取消返还保证金支持政策。

5、 备注:乙方签订加盟合同后,可参考当地装修施工方报价,有权选择自主投资装修门头、店面、装配商品展柜、中岛货架等经营道具。但需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开业运营。甲方免收乙方合作保证金,并同样按照以上规定给于乙方返还支持政策。

二、老加盟店升级改造新店、普通商铺加盟贵丽人专卖店支持政策及要求:

1、 门头改造换新,升级为贵丽人全国统一形象:甲方按照实际核算造价承担50%改造装修费用。

2、 商品展柜、中岛展柜、收银台、形象展板等营销道具升级换新,甲方按照实际更换造价核算收取保证金,并免费上门升级换新。升级后,按照专卖店累计进货额的5%核算相应进货总额,达标后,甲方返还全部保证金给乙方。

3、 升级后的专卖店,公司按照新加盟合同给于全面扶持政策。

4、 要求:同上。

5、 备注:同上。

三、贵丽人新专卖店O2O营销模式扶持政策补充)

1、 新加盟(含升级)贵丽人专卖店详细地址将被标注到贵丽人微商城平台。合同期间,每个专卖店将作为贵丽人市场战略合作伙伴,被授权本地区独家贵丽人微商城线下体验店,享受本地区贵丽人微商城订单全部销售权益。

2、 要求:新加盟店必须按照公司规定担当本地区线上、线下消费者的售后服务责任。否则,公司有权取消乙方微商城独家金牌代理营销资格。

四、备注:本加盟支持政策可作为【贵丽人加盟合同书】补充协议附件,双方签字(盖章)后,与加盟合同书同时生效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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